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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

发布时间:2019-05-29

一、 医保基本政策

1、每次住院起付线为300元(全年度第三次住院不再扣起付线)

301元至12000元(可报费用),在职人员甲类报销85%,乙类:80%,

丙类自付;退休人员甲类报销88%,乙类83%,丙类自付。

12001元至120000元(可报费用),在职人员甲类报销:90%,乙类:85%,丙类自付;退休人员甲类报销:93%,乙类:88%,丙类自付。

2、住院床位报销标准:16元/日(按甲类报销),超出部分的费用需自付。

3、住院费结算:出院时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自付的住院费用(账户余额顶个人      自付部分,余额不足的由现金补充),其余费用医院垫付到医保中心报销。基本医疗报销封顶12万元,大病封顶38万元。

4、意外伤害

凡因意外伤害住院具体事宜到医院医保科咨询。

因工(公)伤、打架斗殴、交通事故、酗酒、医疗事故等有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不予报销。

二、  住院流程

持住院通知单、社保卡在四层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、领取“诊断证明书”→      

到就诊科室让医生填写诊断证明书→ 出院时携带社保卡到四层收费处结算报销。

尊敬的参保患者朋友们,在您住院期间,敬请遵守医院的规定,不要随意离开医院,社保卡请随身携带,我们全院医务人员衷心感谢您的合作!

邢台市五院医保科全体人员将竭诚为广大参保患者朋友服务,祝您早日康复!

咨询电话:邢台市五院医保科电话:3774359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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